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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讲义:商品课税制度

更新时间:2013-12-16 10:41: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讲义:商品课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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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商品课税制度

  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征税范围之间的关系。

 

  (一)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态,能够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有形资产分为有形动产和不动产。

  注意:

  有形动产、不动产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

  有形动产≠流动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是能够给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我国现在的流转税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涉及到的是有形动产。

  (二)劳务

  分为两类: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外的劳务。

  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外的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营业税的关系:

  整个图形代表我国商品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有形动产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剩余的部分即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除加工、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要征收营业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于少数消费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次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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