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证书照片规范
更新时间:2013-12-19 21: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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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证书照片规范
一、照片为持证人近期正面直边免冠白底彩色或黑白照(光明相纸),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二、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凡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以及采用彩色打印机自行打印的照片,照片背面为银色反光膜的均不予受理。
三、照片为二寸相片,人像尺寸要求如下:
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受理。
四、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字写清楚姓名,须待墨水完全干后方可与其它照片叠放在一起。如前一张相片笔墨印到下一张相片上,相片模糊、抹花,均不受理。
五、只需提交合格人员的相片,并须将相片分级别按报考号码升序顺序等量捆扎。(针对日常鉴定、全国全省统考及计算机统考)
六、交相注意事项
1、全国全省统考
填写“全国全省统考交相片必填表格”并贴在装相片的信封上。不同工种及技师统考请独立分装。各地市请将本地区的相片收集后按准考证顺序整理好上交。
2、计算机统考
请结合考务科考试后发放的关于证书办理的相关通知一同实施。
3、个人报名
按规范交相片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携带考生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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