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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讲义:国债的发行

更新时间:2013-12-19 09:10: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讲义:国债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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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国债的发行

  一、国债的发行和推销机构(掌握)

  国债的发行机关是中央政府或者中央财政部门。

  国债的推销机构包括:

  (一)金融机构

  (二)邮政储蓄系统

  (三)中央银行

  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推销国债,一般不用付出费用,可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但若分不清推销国债和监控货币流通、执行货币政策的责任,可能诱发通货膨胀。

  (四)财政部或国债局――花费较多。

  二、国债的发行价格(掌握)

  (一)平价发行:发行价格等于证券票面金额。国债利率等于市场利率。

  (二)折价发行:发行价格低于证券票面金额。

  (三)溢价发行:发行价格高于证券票面金额。国债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较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三、国债的发行方式(掌握)

  (一)公募法(公募拍卖法或公募投标法)

  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其特点主要有

  (1)发行条件通过招标决定

  (2)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

  (3)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具体的拍卖方法有:

  1. 价格拍卖――认购者对价格进行投标。

  2. 收益拍卖――认购者对利息率(投资收益率)进行投标。

  3. 竞争性出价――财政部门事先公布债券发行量,认购者据此自报愿接受的利率和价格。

  4. 非竞争性出价――对一般小额认购者或不懂此项业务的认购者,可只报拟购债券数量。

  (二)承受法

  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公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三)出卖法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四)支付发行法

  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使用

  (1)国家暂时无力筹集大宗现金

  (2)受款者无法拒绝非现金。

  (五)强制摊派法

  四、国债的利率

  (一)国债利率的确定(掌握)

  国债利率主要是参照金融市场利率、银行利率、政府信用状况和社会资金供给量等因素来确定的。

  国债利率应参照金融市场的利率而决定

  1. 我国国债利率主要以银行利率为基准,一般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

  2. 国债利率应依政府信用的状况而决定。

  3. 国债利率应根据社会资金供给量的大小而决定。

  (二)国债利率的计算方式(熟悉)

  单利计息的公式为: F=P(1+ni)

  复利计息的公式为: F=P(1+i)n

  在实际收益率相等的情况下,单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一般高于复利计息国债的票面利率。

  (三)国债的偿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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