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00201A版的通知》(国税函[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10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版本号20100201A)市局于2010年2月20日统一调整。
调整后的2010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市局ftp服务器(IP地址68.16.16.28):出口退税率文库 2010年退税率文库_20100201A版(20100211)
二、各局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为了减少企业调整申报的负担,对于未涉及到退税率调整的企业可在下次申报时调整退税率文库。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