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973计划经费管理工作安排,2005-2006年立项项目的结题财务验收相关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快进行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
课题财务验收审计是财务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5年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课题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应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自行选择1家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被审计抽查的课题可不再自行委托事务所审计),5年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课题及保密课题将由我司安排相关审计工作。
我们将根据财务验收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结合《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以及在项目经费过程管理中掌握的情况,提出财务验收意见,并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
二、认真编写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项目预算书》和批复的项目预算文件为依据,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应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认真清理课题经费支出账目、正确计算课题实际成本,准确编报《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在审核确认《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的基础上编制《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报前,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为便于各单位编制申请报告,项目(课题)财务数据统计截止日为2010年8月31日。对于在统计截止日后发生的费用,请各单位在编制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对于按照协议或合同等需要延迟拨付的应付未付款项,各课题承担单位须在编制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时加以说明,并得到项目首席科学家的签章确认。
三、其他事项
1.申报范围:2005-2006年度立项项目。
2.财务验收申请的系统填报。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使用填报项目或课题申请书时使用的账号登录,并选择973计划进行填报;如无登陆账号,可直接与本单位科研部门联系,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可进行用户创建及授权。未注册单位请及时到科技部信息中心注册。
3.《973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和《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必须通过 系统打印生成,按照项目、课题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原件1份),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报送。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做结题审计的,需同时提供审计报告5份(其中原件1份),与《973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一起报送项目承担单位。
4.时间要求:系统申报时间2010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11月10日下午5点后将停止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11月11-12日早9点~晚5点。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
联系人: 张倩 宋金珂
联系电话:010-88231317,010-62169390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010-88659000-5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