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 > 关于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享受政策支持的通知

关于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享受政策支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22 17:19:1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各考生:

  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征求2013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享受政策支持考区意见的通知》,从2013年起,全国共有7个省、自治区可以享受考生给予一定的加分的政策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在享受政策支持范围内。具体说明如下:

  一、凡经政策照顾取得资格的土地估价师,将严格限制其执业地域和服务时间。申请政策照顾的考生需遵守以下要求:

  1.享受政策照顾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执业土地估价师,须专职在该考区所在地注册的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工作,执业时间不得少于10年(含实践期),在此期间,只能在该考区所在省域内签署土地评估报告。

  2.享受政策照顾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10年后方可转入到其享受政策支持省域外的土地评估机构执业。

  3.考试科目中,只要有一门享受过政策支持,则将遵守上述两条规定的执业地域限制。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政策照顾后通过的部分考试科目成绩,在连续三年滚动期有效。

  2.享受政策照顾前,已在其他非政策支持的考区通过部分考试科目,成绩在连续三年滚动期内有效。

  3.考生经自身努力而未享受政策照顾,达到全国统一录取分数线的,不受执业地域限制。

  4.考生只可在同一政策支持的考区享受照顾。

  2013年4月19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土地估价师资格查询

土地估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土地估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