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2013年物流师全省统考公告
2013年无锡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为保证2013年度我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2013年我市将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9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同时组织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关员、物流师、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 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采购师、物业管理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工作者、信用管理师、保安员和创业咨询师等17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
二、鉴定职业时间安排及统考职业考核方案详见附件3。
三、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
2、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培训机构申报。2013年相关职业报名条件略有变化,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一鉴定各职业报名条件见附件1)。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今年将继续组织项目管理师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统一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经市中心资质初审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新增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省统一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经市中心初审合格并报省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一级)和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不再组织统一鉴定。
4、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2013年起,参加统一鉴定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在成绩公布后保留1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申报鉴定。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单科成绩保留至2013年12月31日止。
5、2013年起,涉外秘书考生如英语单科不合格需转普通秘书证书的,需由报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取得普通秘书证书后,不得再以补考单科英语申报涉外秘书,需重新参加涉外秘书三科考试。
6、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老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8个统考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将待部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7、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上半年统考时间:5月18、19日 报名截止日期:4月3日
下半年统考时间:11月16、17日 报名截止日期:9月30日
8、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无锡市广瑞路2号 邮编21401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风,0510-82411225
邮箱地址:wf0701@126.com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等级由市中心资格审查后确定,各培训机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2、各培训机构在对所有报考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鉴定中心存档。
3、报名截止后,如某一职业等级报名人数低于20人,将取消本职业等级本次鉴定。
附件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一览表.doc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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