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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秘书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更新时间:2013-04-28 16:56:5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办事项目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办理机构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鉴定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62748577*4106

  ◆办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办理条件

  遗失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

  ◆申请材料

  1.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书;

  2.声明证书遗失的报纸(需属国家认可统一发行,即有国家统一发行刊号的报纸)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一张;

  5. 培训单位发证名册复印件(www.12333sh.gov.cn网上提示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无需提供法正名册复印件);

  ◆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并携带上述材料。

  2.资格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补办证书的申请材料。

  3.领取证书:凭本人身份证至天山路1800号4号楼一楼大厅证书发放室领取证书。

  ◆办理期限

  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其他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双休日及国定假期除外)

  ◆申办表格

  点击下载:遗失证书补办申请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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