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政策法规 > 广东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

广东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3-05-02 14:22:2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广东省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公告

免费试听】【试题下载】【在线测试】【复习方案】【报考指南】[报名汇总]

  《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2011年1月1日起,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我省地方教育附加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代征。 

  从2011年4月1日起,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开始受理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地方教育附加的申报缴纳事宜。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