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基本设备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0件、27项”实事之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基本设备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基本设备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十一五”期间,为改善农村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条件,促进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支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设立了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已建成的乡镇文化站购置基本设备予以补助。截至目前,已陆续向我省各级政府投资和列入中央投资预算建设的62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了基本设备,2011年,计划再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基本设备。
二、目标任务
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价值10万元的基本设备,共6000万元。
三、实施范围
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国家灾后重建文化站建设项目、各级政府投资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文化工作站。
四、工作要求
(一)采购程序规范。按照国家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配送要求,依照标准配置。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确定各项采购中标单位。
(二)及时配送设备。对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基础设备建设工作和达到配送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时配送设备。
(三)规范工作程序。从配送单位确定、设备到达验收、安装人员培训、固定资产调拨,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流程,手续完备。
五、资金筹措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教发[2008]42号)精神,按照西部地区配置标准中央财政补助80%(每站8万元),省级财政负担20%(每站2万元)的要求,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基本设备需申请中央专项经费48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200万元。
六、工作进度
1.6月底前确定600个设备配送单位,会同省财政厅向财政部、文化部申请中央配套设备专项经费。待中央专项经费下达后,省财政厅及时下达省级配套专项经费。
2.9月底完成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3.12月底前完成全部配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各级文化、财政等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开展抽查,督促落实下拨资金和配套资金,确保配送工作落实到位。
八、责任落实
主办单位:省文化厅。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
主题词:文化 农村 文化站 设备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