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政策法规 > 己内酰胺反倾销案延期的公告

己内酰胺反倾销案延期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3-05-09 14:54:4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0年4月2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推荐: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技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0年4月2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