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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讲义第一章

更新时间:2013-05-20 14:03:1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讲义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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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财政的概念与职能

  第一节 财政的概念

  一、财政产生的经济与政治条件

  (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是财政产生的经济条件 原始社会末期,财政产生。

  (二)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为财政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二、财政的一般特征

  (一)财政分配的主体

  财政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包含几层含义:

  第一,国家是财政分配的前提;

  第二,国家在财政分配中处于主动的、支配的地位;

  第三,财政分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集中性分配。

  (二)财政分配的对象

  从财政分配的实际内容来考察,财政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主要是剩余产品,即剩余产品的一部分。

  (三)财政分配的目的

  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这种需要属于社会公共需要。

  社会公共需要具有四个特征:

  第一,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公共产品,其效用具有“不可分割性”;

  第二,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的产品不具有排他性;

  第三,社会成员享用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需付出代价或只需付出少量的费用;

  第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质来源只能是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

  社会公共需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保证执行国家职能的需要(典型的社会公共需要)。如国防、外交、普及教育等。

  (2)准社会公共需要。如高等教育、医疗事业。

  (3)大型公共设施。如邮政、民航、电力和城市公共设施等。

  三、公共财政理论

  公共财政的理论基础:“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

  公共产品的特征:

  1.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2. 受益的非排他性

  3. 取得方式的非竞争性

  4. 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二)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

  市场失灵的五个主要表现:

  1.公共产品缺失:请结合已讲的公共产品的特征来理解

  2.外部效应: 3.不完全竞争: 4.收入分配不公 5.经济波动与失衡

  (三) 构建我国公共财政理论体系

  1.以市场经济为前提,正确认识财政的性质。

  2.正确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范围。

  3.正确确定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管理体制,科学划分各级财政的权责和收支范围。

  第二节 财政的职能

  从财政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看,可以把财政职能概括为: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职能这三个方面。

  一、资源配置职能

  必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之所以必须进行财政资源配置,主要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的原因:

  (1)许多社会公共需要和公共产品无法通过市场来提供和满足;

  (2)市场配置有一定的盲目性

  (二)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

  1、调节全社会的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

  2、调节资源在地区之间的配置

  3、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之间的配置

  财政实现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手段:

  1、调节全社会的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这主要取决于社会公共需要在整个社会需要中所占的比例。

  2、调节资源在地区之间的配置,其主要手段是通过税收、投资、财政补贴和财政体制中的转移支付等手段和政策来实现。

  3、调节产业结构主要有两条途径:(1)调整投资结构;(2)改变现有企业的生产方向。首先是调整投资结构,其次是利用税收、财政补贴和投资政策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再次是调整资产存量结构。

  二、收入分配职能

  (一)收入分配的目标:实现公平分配。

  一般来说,公平包括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两个层次。

  (二)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的:即调节不同经济主体的收入水平和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

  三、经济稳定职能

  (一)经济稳定的含义

  经济稳定包括多方面的含义,通常是指:(1)充分就业;(2)物价稳定;(3)国际收支平衡。

  【注意】充分就业是指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做。“充分”,是指就业率达到了某一社会认可的比率。物价稳定,理解为只要物价上涨的幅度是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内。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在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时,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二)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关键是做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

  财政在调节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方面,主要是通过以下手段:

  1.通过财政预算进行调节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收入大于支出的结余政策进行调节;而当社会总需求小于社会总供时,可以通过实行国家预算支出大于收入的赤字政策进行调节;当社会供求总量平衡时,国家预算应通过实行收支平衡的中性政策与之平衡。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财政利用“内在稳定器”调节的主要手段:表现在财政收入和支出两方面的制度。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补贴、救济和福利支出等)的安排上,其效应正好同税收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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