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市将试行开展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更新时间:2013-05-28 2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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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职业院校鉴定评价,全面落实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引导职业院校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技能需求进行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在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技能,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荆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结合技工院校课程一体化改革,创新在全市部分职业院校主打专业中推行以过程化考核为主的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以实现职业院校教学和鉴定评价互通认证。
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采取院校自评、教学评价、老师认定三个方面进行。市鉴定中心成立由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相关行业老师以及鉴定工作管理指导人员共同组成的职业资格认证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认证小组在市中心领导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企业岗位实际,对各院校申请参与认证职业(工种)的教学大纲、教程、教案、学生实践操作等情况,按设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案进行综合评定。通过评价的专业,该职业院校可试行开展此专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其相应专业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可按平时各学期专业课程考试的平均值计分,理论、实操两项成绩得分60以上的,视同鉴定合格,免除鉴定考试,直接发证。若经评定,其理论和实践任一项低于60分的,还应参加由市鉴定中心组织的鉴定考试,合格后发证。
试行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体系,创新了鉴定评价方式,更好地引导了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提高了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衔接更紧,更紧贴用人单位岗位实际需求,避免了学校教育与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之间的不匹配、不适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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