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辅导: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13-07-15 09: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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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辅导: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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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
1.性质和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
【国考2005B-单选】
按照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负责。
A.上级人民法院
B.本级人大常委会
C.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D.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北京07应届-单选】
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时( )。
A.必须接受党委指导
B.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C.应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D.必须听从行政领导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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