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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版会计证《会计基础》第4章第4节: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更新时间:2013-08-16 09:41:3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3年全国版会计证《会计基础》第4章第4节凭证的传递和保管讲义。

  第四节 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会计凭证的取得或填制时起至归档保管过程中,在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送程序。

  会计凭证的传递,应遵循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会计凭证的传递一般包括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两个方面。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判断)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原:归属记,记:附件另订)(判断)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判断)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判断)

  【例题?判断题】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丢失,可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代作原始凭证。( )

  『正确答案』×

  【例题?多选题】每年装订完成的会计凭证,正确的保管方法有( )。

  A.在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

  B.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C.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D.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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