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会计证《财经法规》第2章第4节:票据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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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具有如下特征:
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指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
2.票据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指从出票人(或背书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重点提示】票据的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据的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例题1•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基本当事人的是( )。A.出票人 B.背书人 C.承兑人 D.保证人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当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证人
【答案】ABCD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票据权利的产生、转移和行使等均以票据的存在为前提。即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作成票据,票据权利的转移,必须交付票据,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与票据融为一体。
4.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出票人开出票据,就必须承担到期支付票据上规定金额的义务,只有支付了规定金额才能解除其承担的义务。
5.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不管是否发生或不发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为,付款人都必须到期支付规定的款项。
为便于理解票据的概念,我们还必须了解以下概念:
(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即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作成票据。
(2)交付是指出票人将其签发的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即将作成的票据交付给他人占有。
(3)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二)票据的种类
1.按照范围分类,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仓单等;狭义的票据仅指我国《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种类仅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其中,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本票即银行本票。因此,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重点提示】我国的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例题3•多选题】我国的票据包括( )。
A.银行汇票 B.商业汇票 C.商业本票 D.支票
【答案】ABD
2.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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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支票与汇票和本票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1)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付款人;(2)见票即付。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是指收、付款人在同城或规定区域内,不在同一银行开户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之间办理资金清算,由开户银行将有关的结算票据持往指定的地点相互交换。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但有些票据交换区是跨城市的),在异地不能使用;支票没有金额限制。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以内签发支票,不能透支;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将票款支付给收款人,即见票即付。
【重点提示】注意掌握支票的特点:(1)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付款人;(2)见票即付。(3)有效期为10天。即从出票之日起应当在10天内提示付款。
(二)支票的种类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1.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用于转账。
2.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3.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例题4?单选题】以下有关转账支票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用于转账结算 B.可背书转让
C.既可用于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D.无需承兑,见票即付
【答案】C
【例题5?判断题】普通支票用于支取现金时,可在支票的左上角加划两条平行线。( )
【答案】×
【例题6•单选题】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转账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B.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C.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
D.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答案】C
(三)支票的出票
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并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2)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金,并存入一定的资金;(3)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1.支票的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重点)
支票的记载事项
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了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重点提示】要掌握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的内容,同时要掌握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
【例题7?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A.确定的金额 B.付款人名称 C.付款地 D.出票日期
【答案】ABD
【例题8?多选题】支票上的( )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A.付款人名称 B.金额 C.收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答案】BC
【例题9?判断题】支票的出票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
【答案】×
2.支票出票的其他法定条件
(l)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票据法》明确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对其责任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和制裁,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例题10?多选题】根据《票据法》规定,禁止签发的支票包括( )。
A.未记载收款人的支票 B.没有记载金额的支票
C.空头支票 D.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答案】CD
【例题11?判断题】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
【答案】√
【例题12?判断题】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支票,称为空头支票。( )
【答案】√
3.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对出票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这一责任包括两项:一是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二是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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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票的付款
支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根据持票人的请求向其支付支票金额的行为。《票据法》明确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1.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是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重点提示】要掌握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例题13?单选题】下列关于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自出票日起10日内 B.自出票日起20日内
C.自出票日起30日内 D.自出票日起60日内
【答案】A
【例题14?单选题】支票出票人在支票上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
A.该记载有效 B.经收款人同意,该记载有效
C.经付款人同意,该记载有效 D.该记载无效
【答案】D
2.付款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3.付款责任的解除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所谓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是指付款人在收到持票人提示的支票时,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支票的背书以及其他签章系属伪造,或者付款人不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审查票据等情形。在此情况下,付款人不能解除付款责任。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付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1.签发支票的要求
(1)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重点提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和支付密码错误支票的罚款额度和支付赔偿金的额度。另外,注意罚款额最低不得少于1000元。
【例题15?单选题】A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6万元的支票给B厂,因存款不足银行退票,为此A公司将支付的赔偿金为( )元。
A.800 B.1000 C.320 D.1320
【答案】C
【例题16?单选题】A公司签发一张1万元的空头支票,应处以( )元的罚款。
A.500 B.1000 C.200 D.800
【答案】B
2.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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