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2013年物流师统一鉴定考试工作方案
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方案
一、统考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老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考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今年下半年起,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会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将适时另行通知。
(二)全省统考职业:营销师(三、四、五级)、秘书(三、四、五级)、公关员、收银员、营养配餐员、营业员、公共营养师、景观设计师、会展策划师、采购师、网络编辑员(三、四级)、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计算机操作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焊工、维修电工、车工、工具钳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服装设计定制工、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眼镜验光员等33个职业(工种)。
二、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
今年我市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其中全国“统考日”是5月18、19日和11月16、17日,全省“统考日”是5月18、19、20日,9月21、22、23日,11月16、17、18日。
三、考务要求
(一)统考的组织办法、考务工作、收费事项等按有关规定实施。
(二)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并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资料保密工作的通知》(职技鉴〔2010〕5号)的要求,规范设置试卷存放场所,执行统考资料保管、流转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三)统筹规划、严格选点,并根据每次统考工作需要和考点工作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考点的数量、位置实行动态管理。要有计划地对考点监考人员进行考务规则和业务培训,对监考岗位实行上岗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考场督导,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统考规范、有序实施。广泛布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督导力度,同时运用手机信号屏蔽技术、无线电监测技术等先进手段杜绝舞弊行为。
报名和统考期间,阜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监督举报和统考咨询电话为(0558)2262858,2263688,及时处理举报、咨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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