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开展2013年下半年物流师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72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安排如下:
一 统考范围
(一)全国统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一、二)级、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老师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9个全国统考职业的技能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今年下半年起,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会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将适时另行通知。
(二)全省统考职业:营销师(三、四、五级)、秘书(三、四、五级)、公关员、收银员、营养配餐员、营业员、公共营养师、景观设计师、会展策划师、采购师、网络编辑员(三、四级)、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智能楼宇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计算机操作员、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焊工、维修电工、车工、工具阊工、数控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服装设计定制工、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眼睛验光员等33个职业(工种)。
(三)需组织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考和汽车修理工,焊工,车工、工具钳工,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9个职业全国职业资格一级全省统考的市、应于 9月 15 日前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提交申请和方案,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工作。
(四)今年我市组织开展三级(全国、省、市)统考。全国和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按照皖人社秘〔2013〕72号文件规定执行。全市统考除按省所列职业工种外,结合我市实际用工需求增加了制鞋、食品加工、防腐蚀、生猪屠宰等相关工种的鉴定。各县区如需要开展上述职业工种以外的鉴定,请提前报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后实施。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 9月 3 日――2013年 9 月 25 日(工作日),其它统考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
宿州市劳动大厦北二楼201室(小隅口向西200米路南)。
(三)报名材料
1 、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 、要求申报高一级鉴定考生提供原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2寸黑白照片6张
(四)办理程序
1 、申报人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相关材料
2 、集体报名由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填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报名表》并将考生的有关资料按照省统考规定表格做成电子表格和打印名册两份
3 、各县区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辖区内组织报名、考务准备等工作,并按时集中到市鉴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邵艺萍 3023399
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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