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11月企业培训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4-01-10 19:23:3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北京市2013年11月企业培训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北京市2013年11月企业培训师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一)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二)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老师评分标准持有异
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三)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四)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更多北京市企业培训师考试动态请您持续关注环球网校企业培训师频道!
最新资讯
- 点击进入:安徽2018年5月企业培训师成绩查询入口2018-06-20
- 各省市2018年上半年企业培训师成绩查询时间/入口汇总2018-05-30
- 2018年5月企业培训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05-25
- 企业培训师考试合格标准2018-05-24
- 克拉玛依2017年11月企业培训师成绩查询时间2018-03-05
- 乌鲁木齐2017年11月企业培训师成绩查询时间2018-03-05
- 新疆2017年11月企业培训师成绩查询时间2018-03-05
- 吕梁2017下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2018-03-01
- 运城2017下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2018-03-01
- 临汾2017下半年企业培训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