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4年5月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4-02-28 19: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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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2014年5月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注意事项,由环球网校物流师频道整理发布。
由湖南省2014年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通知可知,湖南省2014年5月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注意事项为:
1.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鉴定,集中在长沙进行;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下等级的鉴定,由我厅根据鉴定规模按地域统筹集中安排。
2.经我厅批准的各市州鉴定中心和培训鉴定机构,方可组织开展相应职业的统一鉴定申报工作。
3.各市州鉴定中心和相关机构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 36号)和《关于设立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基层考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人社鉴函〔2012〕31号)的要求在考前45天向我厅提交《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申报表》,我厅将按照考培分离和相对集中的原则于统一鉴定前审核确定基层考点单位。
4.各市州鉴定中心和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应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大纲的要求(见附件5),认真做好鉴定前的培训辅导工作。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所属长沙三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统一鉴定的配套教材和鉴定指南等资料(联系电话:0731-84900122/482,联系人:彭 煜、周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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