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发证与执业
更新时间:2014-03-07 16: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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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发证与执业
根据《全国2014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发证与执业:
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考试系统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考试委员会的决定,延续对2013年少数考区给予支持的政策。享受到政策支持后取得资格的土地估价师,需要在享受政策支持的考区服务、执业一定年限后才能申请跨省转移登记。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 编:100035
联系人:王 健 黄艳梅
电 话:010-66562203,62164081
传 真:010-66562202
电 邮:wjian@ creva.sina.net hym@creva.sin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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