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下列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二、受理部门
持证人员当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具体通讯资料请阅《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讯录》信息)。
三、提交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可从网上自行下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相关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