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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做好2014年物流师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25 22:34:5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陕西省做好2014年物流师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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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做好2014年物流师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2014年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对秘书、营销师的职业资格三级、四级、五级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和18日,网上报名从3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和23日,网上报名从9月13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组织好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继续对创业咨询师、房地产策划师、物业管理员(4-3级),公共营养师、企业文化师和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等职业开展全省统一鉴定试点考试。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日,网上报名从3月22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22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网上报名从9月20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2日。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省直属报名机构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组织好报名工作。

  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http://sn.osta.org.cn/index.html,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通过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在西安市参加考试;地市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在市鉴定指导中心,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个人报名应选择其它,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D或JPEG格式,比例100×200,大小在20KB以下。

  4、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一周开始登录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公示的相关报考条件及要求,确定报考职业级别,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承诺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了名,在资格审核环节查实后,考试成绩无效,资格证书不予颁发,考试费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三)除明确要求参加晋级培训合格后再行报考的职业级别外,报考其它职业级别的考生可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各报名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阻碍考生报考,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政策,提供周到服务,精心组织好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提升我省统考工作水平。

  (二)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院校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使学生毕业时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促进就业,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继续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和职业标准,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机构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必须携带证明成绩合格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坚决杜绝随意放宽报名条件,审查考生报名资料不严,乱收费等损害统考工作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对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报名点负责人、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构成刑事责任的要依法提请有关部门惩处。

  (四)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权威性和示范性为主要宣传内容,以院校毕业生、各类求职者和在职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各培训点在媒体上发布招生、培训信息前,需填写《陕西省新职业、新工种全国统考培训广告备案表》一式三份,并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四、监督举报与信息查询

  (一)为做好统考工作,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门设立了语言监督投诉咨询电话:029-82216486和咨询电话:(029)82233325、82233326、82233390、82233391,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问题。各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妥善处理群众的举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二)关于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相关信息,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或登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资格工作网sn.osta.org.cn。

  (三)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邮编71005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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