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年5月秘书资格全国统考论文要求
更新时间:2014-03-25 18: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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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2014年5月秘书资格全国统考论文要求
由《山西省2014年秘书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公告》可知,山西省2014年5月秘书资格全国统考论文要求:
论文要求:
(一)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否则答辩成绩无效。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三)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四)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4份
(五)论文一律装入文件袋贴封。文件袋封面和论文封面统一采用省中心指定格式。
(六)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评委的评定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答辩成绩=论文内容成绩×40%+论文答辩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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