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重庆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第六节税款征收讲义

重庆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第六节税款征收讲义

更新时间:2014-05-21 14:37:5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重庆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第六节税款征收讲义

热点专题:2014会计证报名入口|各省章节讲义|免费题库练习

套餐推荐:2014会计证399终身保过|全科题库下载|招生计划

     》》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章节讲义汇总    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汇总 

  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重庆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章节讲义,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需求的考生可点击收藏本链接,方便您更好的学习!

  第六节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在整个税收工作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

  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不能任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

  (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

  税务机关是执行税法的专职机构,既不得在税法生效之前先行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也不得在税法尚未失效时,停止征收税款,更不得擅立章法,新开征一种税。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

  (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征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征管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这也是税款征收的一个基本原则。

  (七)税款优先的原则

  《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举例】甲企业欠缴税款100万元,后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的一台设备提供抵押,当甲企业不能清偿银行100万元时,应该拍卖该设备,以拍卖的价款清偿,但依据税款优先原则,拍卖的价款必须先清偿100万元的税款,然后再清偿银行的100万元。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是税务机关在组织税款入库过程中根据各税种不同的特点、征纳双方具体条件所采用的具体征收方法。(注意区分)

  (1)查账征收

  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人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

  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3)查验征收

  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4)定期定额征收

  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5)代扣代缴

  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税款的方式。

  (6)代收代缴

  是指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收的规定收取税款。

  (7)委托代征

  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贴上完税证,并据以征税的一种征税方式称为( )。

  A.查询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委托收款

  『正确答案』C

  【例题?判断题】查验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 )

  『正确答案』错

  【例题?单选题】在税款征收方式中,查账征收方式一般适用于( )

  A.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

  B.账册不够健全,但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存的纳税单位

  C.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D.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收取的方式是( )。

  A.代扣代缴

  B.代收代缴

  C.委托代征

  D.定期定额征收

  『正确答案』B

编辑推荐:

2014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入口

2014年上半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2014年重庆第一期会计从业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重庆会计从业《会计基础》1-10章章节讲义汇总

温馨小贴士: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证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款征收方式的有(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正确答案』ABCD

  三、税款征收制度

  (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体现的原则就是“依法”教材(P223-224)5点

  (二)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相关链接】延期申报,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P217)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C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三)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1.先有税务机关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或解缴税款,告知纳税人如不按期履行纳税义务,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2.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举例】某公司将于2009年3月5日缴纳的税款12万元拖延至3月25日缴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加收滞纳金金额为:12×0.05%×20=0.12万元

  

  3.拒绝缴纳滞纳金的,可以按不履行纳税义务实行强制执行措施,强行划拨或强制征收。

  (四)减免税制度(P225-229共18项)

  原则还是体现“依法”。

  注意几点:

  (1)减税、免税期满,纳税人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2)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分别核算的,不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提示】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混在一起核算的,不享受减免税;如果企业因客观业务情况不能准确分清哪些是应税项目,哪些是免税项目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进行核定。

  (3)税务机关受理或不受理减免税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5)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应纳入正常申报,进行减免税申报。

  (五)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

  应纳税额: (常考)

  原则是:没有查账依据或申报依据的。

  (1)依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法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情形的有( )。

  A.纳税人按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

  B.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C.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的

  D.纳税人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正确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款征收方式的有(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正确答案』ABCD

  2.税收调整制度――关联企业的税收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税务机关可以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P231)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编辑推荐:

2014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入口

2014年上半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2014年重庆第一期会计从业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重庆会计从业《会计基础》1-10章章节讲义汇总

温馨小贴士: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证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六)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

  适用对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执行程序:

  (1)核定应纳税额。

  (2)责令缴纳。

  (3)扣押商品、货物。

  (4)解除扣押或者拍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5)抵缴税款。

  (七)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例题?单选题】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所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

  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B.税收优先权措施

  C.税收保全措施

  D.阻止出境措施

  『正确答案』C

  【例题?多选题】《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有( )。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扣押、查封、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正确答案』AC

  (八)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采用法定的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相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生活必需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

  (九)欠税清缴制度

  欠税是指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行为。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根据《征管法》规定,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限制缴税时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编辑推荐:

2014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入口

2014年上半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2014年重庆第一期会计从业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重庆会计从业《会计基础》1-10章章节讲义汇总

温馨小贴士: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证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防止税款流失:

  (1)扩大了阻止出境对象的范围。《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建立改制纳税人欠税的清缴制度。《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大额欠税处分财产报告制度。根据《征管法》《细则》规定: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4)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即对纳税人的到期债权等财产权利,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向第三者追索以抵缴税款。

  【举例】A企业欠税款100万元,B企业欠A企业200万元到期债务,但A企业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迟迟不找B企业要钱,此时已经损害到税款清偿,那么税务机关有权代A企业行使其对B的到期债权。

  (5)建立欠税公告制度。

  (十)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1.税款的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2.税款的追征。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所称特殊情况,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少缴、未扣或少扣、未收或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以上)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不受前款限制。

  【例题?单选题】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 )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正确答案』B

  (十一)税款入库制度

  【例题?单选题】下列属于税款征收措施的是( )。

  A.出境清税和欠税公告

  B. 加收滞纳金和税收保全措施

  C.强制执行措施

  D.补缴和追征税款

  『正确答案』ABCD

编辑推荐:

2014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入口

2014年上半年重庆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

2014年重庆第一期会计从业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重庆会计从业《会计基础》1-10章章节讲义汇总

温馨小贴士: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证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