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 > 会计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黑龙江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构成讲义

黑龙江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构成讲义

更新时间:2014-06-04 14:32:2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黑龙江会计证《财经法规》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构成讲义

热点专题:2014会计证报名入口|各省章节讲义|免费题库练习

套餐推荐:2014会计证399终身保过|全科题库下载|招生计划

  >>黑龙江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黑龙江会计证考试章节讲义汇总

  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为大家提供黑龙江会计证《财经法规》章节讲义,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需求的考生可点击收藏本链接,方便您更好的学习!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结构图】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学会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负总体责任
会计 
核算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
会计账簿
四项要求
财务会计报告
四项要求
会计档案
 
其他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 
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政府监督
监督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部门。监督对象是会计行为
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的检举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设置
包括总体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
包括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收费员、收银员不属于会计岗位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交接的范围、程序以及责任的划分
法律 
责任
行政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主刑和附加刑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以下依次为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重点提示】重点掌握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部分以及它们效力的高低。

  【知识链接】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会计关系。

  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称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重点提示】重点掌握会计法律的制定主体及效力。会计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高。

  【举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一部是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另一部是《注册会计师法》。

  【知识链接】《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1993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年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会计法》,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2条。

  《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例题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属于(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A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重点提示】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效力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举例】我国当前施行的会计行政法规有两部,分别是《总会计师条例》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知识链接】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以第72号令颁布《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地位、作用、职责、权限、任免与奖惩等进行了系统规范,特别规定了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并规定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以第287号令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对外提供、法律责任等重大方面作了规定,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例题2?判断题】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的,其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

  【答案】√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举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

  【举例】《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

  【重点提示】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制定主体是财政部,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低,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其中,会计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会计规范性文件。

  【例题3?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

  【答案】ABC

     全国各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历年试题汇总

     黑龙江会计证《会计基础》1-10章章节讲义汇总

     2014年6月黑龙江伊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信息

    温馨小贴士: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证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会计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会计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