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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招标师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3

更新时间:2014-09-15 10:22:0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环球网校整理2014年招标师考试《案例分析》练习题,并附参考答案,供广大考友复习备考过程中,通过做题检测、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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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某项目招标文件所附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逾期付款的,按日0.3%o的利率予以处罚。

  (2)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包括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台风等因自然原因引发的重大灾害,战争、瘟疫、地区性罢工,恐怖活动等人为重大灾害,以及其他程度与发生原因与之相称的事件。

  [问题]

  (1)合同价款支付的有关约定是否妥当?简要说明理由。

  (2)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发生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分析]该案例考核的要点主要是合同条款的设置,主要表现为不够规范,易产生争议。分述如下:

  (1)期间的起算及逾期付款的处理:

  关于期间的起算日,在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中非常重要,应做规范表述。常见的表述如“X X后X X日内”,或者直接表述为.:‘X X日内”,起算日未写明或不明确的,均不够规范。规范的表述为“X X之日起X X日内”。此外,“处罚”一般认为是公法概念,私法上用违约责任或者支付违约金的概念,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概念。

  (2)不可抗力:

  对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均作出了定义: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关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合同法》也未作列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具体约定。一般有概括式、列举式和综合式(概括加列举)三种规定方法。综合式的表述兼具明确性与灵活性,较为常用。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责任承担问题。一般而言,不可抗力对于履行一方是免责事由。

  [参考答案]

  (1)合同支付期间的起算日设置不妥,即“协议生效后l0日内”的表述不妥。“协议生效后”并非一个具体的时间点,具有不确定性,易引发争议。可改为“协议生效之日起l0日内”。

  约定“处罚”不妥。应将“予以处罚”改为“追究违约责任”,或“支付违约金”。

  合同是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处罚是公法上的概念,只有公权力才能够对违反社会规则的人进行处罚。而合同是私法上的概念,在订立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能对另一方进行处罚。因此,合同中约定的应当为违约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的是违约责任,本案例具体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而不是处罚。

  (2)关于不可抗力的范围,《合同法》仅概括表述,未作列举,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具体约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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