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5月秘书资格综合评审特别提醒
更新时间:2015-05-06 14: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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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2015年5月秘书资格综合评审特别提醒
河南省2015年5月秘书资格综合评审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外籍人员凭外国护照),其他证件(如户口簿、港澳台通行证、驾驶证、居住证、工作证、学生证等证件)无效。
2、参加综合评审笔试的考生,考试时请携带论文(一式三份)到考场,并于考试前交给监考老师。
3、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考点现场张贴公布的组别、入场时间,凭有效证件及报考条件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进入待考区,在规定时间以外不得进入待考区。
4、考前一周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a.nvq.net.cn/)将提前公布考生面试时间及顺序等信息。
5、为保证面试有序进行,面试考生应考顺序按准考证序号顺序提前排定,不接受考生任何理由的调换顺序申请。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缺考处理,请外地考生妥善安排住宿和返程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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