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学习教程 > 转让旧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

转让旧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

更新时间:2019-09-20 13:44:3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6收藏5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学员学习会计知识了解税收方面的知识,特整理了转让旧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这一纳税实务,供大家参考学习,以下介绍了转让固定资产时的发票处理,希望对大家学习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

【摘要】环球网校为方便学员学习会计知识了解税收方面的知识,特整理了“转让旧固定资产如何开具发票”这一纳税实务,供大家参考学习,以下介绍了转让固定资产时的发票处理,希望对大家学习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会计实训频道!

   相关推荐:行政单位资产核销的会计处理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属于工业企业。从其他单位购入旧固定资产设备,对方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技术原因,我公司未能安装使用该设备。现在要将这批旧设备卖给客户,客户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卖该批设备,是按一般货物销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按旧货处理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一条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转让上述旧固定资产设备属于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 ,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实践操作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会计必备知识 | 会计提升 | 财务软件运用技巧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