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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巴中南江县招聘教师104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7-10-24 08:52:5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5收藏5
摘要   【摘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12月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川人社发〔2011〕36号、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

  【摘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12月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川人社发〔2011〕36号、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04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专栏)。

  一、招聘对象

  面向户籍地或生源地是南江县的毕业生(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公开考试招聘符合《巴中市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和《公告》中的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政审时,出生时间档案记载年龄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最先记载的为准。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它单位服务期未满的。

  7.本人不愿承诺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三、招聘计划

  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0日。

  (二)报名方式: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岗位表》及公告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人社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进行体检前和政审考察时确定。南江县在编教职工要报考的,必须在报名前征得南江县教科体局同意方可报考,否则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无效,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2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考试或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联系方式:0827-8227499)。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11月20日前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7年11月21日至2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岗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岗位表》。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由南江县教科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在2017年12月2日下午,考场考室与公共科目笔试考场考室相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书面申请查分。

  七、体检组织

  依据各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成绩排序,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或协商抽签(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须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再参加体检,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八、政审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招聘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中公示7个工作日。聘用单位和岗位在公示时一并公告。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先选岗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参加递补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全部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考试的命题、考核、考务及相关其他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随意更改程序,如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打人情分、不得暗箱操作、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如发现违规者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4.考核面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封闭规定,关掉所有通讯工具,将通讯工具交由总监督员集中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处理其他事务。

  5.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进行舞弊、索贿、受贿、谋取私利。所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工作规则和纪律,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舞弊及违反考试工作规则和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6.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专栏中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考试后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县教科体局人事股:0827-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0827-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27-8225189

  县人社局纪委:0827-8227362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附: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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