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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招聘45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7-07-16 09:22:1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1收藏28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系实施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是沧州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农业科研单位,也是黑龙港流域重要的区域性农业研发、成果转化中心。

  沧州工贸学校,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相当处级规格的事业单位,保留独立中专建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其中,沧州职业技术学院15人,沧州市农林科学院10人,沧州工贸学校20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

  5.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2853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沧州工贸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7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基本操作;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学校增加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化教学能力,农科院增加科研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17年8月6日前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同一单位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单位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zvtc.cn)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4)面试的形式、内容及时间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

  ①面试形式:采用现场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

  ②面试内容:一是利用ppt简要介绍个人接受高等教育学习情况,简要阐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工作设想(不得在介绍中体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具体专业名称、地域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时间3分钟;二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试讲题目,完成14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三是回答评委1~3个问题,时间5分钟。

  ③面试时间分配:个人简介3分钟;现场教学14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

  面试内容:根据农科院工作特点,招聘录用科研人员的面试形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演讲,时间一般掌握在15分钟之内;演讲内容:利用PPT简要介绍个人接受高等教育学习情况、所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表述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创新点等(不得在介绍中体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具体专业名称、地域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简要阐述对科研工作的认识、工作设想、科研业务规划。二是根据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答辩题目1-3个 ,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5)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验长者优先、具有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还不能分出高低,则实行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以此办法确定前后次序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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