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平昌县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考核招聘50人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专业教师缺乏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符合公告及《岗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考生年龄为18-30周岁(1986年8月3日至1999年8月3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5、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初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监察局共同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材料的真实性,以考核核实确认情况为准。
(二)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凭二代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全部人员。
2、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5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10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办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
(1)音乐专业测试声乐、弹唱和特长。评委当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2)体育专业测试跑、跳、投等。包括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和加试项目。加试项目为:田径的跑类、跳类、投类,或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两小球(羽毛球、乒乓球),或武术。考生在加试项目中任选一项。评委当场分项计分,各项之和作为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3)美术专业测试速写、素描和特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测试内容,然后由评委集体阅卷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5、专业技能考核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全部结束后的次日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拟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由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选择岗位
1、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为选择岗位人员。
2、选岗办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岗位。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参加相应学科岗位选择。
3、选岗时间及地点:选岗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布。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选岗后,由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按程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等额按程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申请调动。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提示
1、报考者在招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招聘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及调整、补充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816 0827—622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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