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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苏州市信息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7-08-21 10:20:2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5收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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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小编从苏州人才网得知,2017年江苏苏州市信息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2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报名。环球网校还提供及时的考试信息、全面的考试资料及精品课程为广大公务员考生备考服务,敬请关注!

  苏州市信息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2名,主要从事苏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认证注册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具有苏州市区户籍(苏州市区指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六区范围,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4.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2017年8月28日前,在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

  6. 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职的各种疾病,普通话标准,沟通表达能力强,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简章公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报名地点:苏州市信息中心(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1号楼926室),联系电话:68616926。

  2. 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材料原件(自行准备并提交复印件1套)。在规定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填写《苏州市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报名现场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二)笔试与面试

  1. 报名人员超过6人(含6人),则设立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2. 报名人员不满6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1.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规定。

  3. 递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录用。被录用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3. 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5. 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有权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7968。

  本《简章》由苏州市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8616926。

  苏州市信息中心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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