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文件
2018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十九大报告中“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总体部署,以建设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和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为统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甘肃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在深化医改中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与对外交流全面发展。
一、贯彻落实《中医药法》
(一)举办不同层面的《中医药法》和中医药监督知识培训班。积极配合省人大修改《甘肃省中医药条例》。制定出台《甘肃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实施细则》。稳步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在定西、张掖开展《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试点工作。
二、推动中医药深度参与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二)继续抓好中医药扶持政策的落实,助力中医药深度参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合出台并推广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开展中西医同病同价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调研。协调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指导督促市县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与发展工作。以等级医院评审、“八八排队”、“千分制考核”等监督评价制度为抓手,强化各级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度的落实。以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工作。
三、开展新一轮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
(三)落实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续签的《共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协议》,制定出台甘肃建设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继续努力探索、勇于实践。
四、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研究与科技创新
(四)设立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攻关科研课题,围绕中医临床优势突出的糖尿病、慢性心衰、肺癌等重大疑难疾病,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目标,以中医药诊治特色和优势为切入点,开展大样本、多中心的临床研究,阐释中医药疗效机制,形成高质量高级别临床证据,提出优于现有疗法的中医药新治法、新方药和可复制、易推广的中医药共性技术和诊疗方案。同时,围绕中药材可持续利用、中药量效关系,开展中药煮散等关键技术研究,提高中药临床疗效。支持中药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科研平台,并在甘肃省基层中医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建设甘肃省中医药信息化平台。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省部级中医药科学研究项目,做好2018年省中医药局课题立项、皇甫谧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及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技奖推荐。探索互联网+中医服务新模式。
五、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督促省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天水市中医医院以及榆中县中医院等5家县级中医医院实施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和健康扶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创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全国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及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选拔评价机制。制定甘肃省中医重点专科发展规划,继续扶持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启动新一轮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建设一批中医质控中心。开展全省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继续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重症监护室建设项目、微生物检验室建设项目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验收省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分别承担的中西医结合协作攻关项目,验收2017年列建的庄浪县等9家县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重症监护室建设项目,验收静宁县等10家县级中医医院承担的微生物检验室建设项目。
(六)继续实施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积极协调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中,设定中医药评价指标体系。在综合医院扶持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专科。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享受中医医院有关待遇,同时,对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的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工作进行抽查通报。
(七)落实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重点加强15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中医综合服务区或中医馆)建设项目。强化市县级财政投入保障责任,要求年内6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馆),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启动第四轮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创建。继续推进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市县建设。
六、加大中医药传承和人才培养
(八)实施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万名骨干人才培养对象及培养平台建设项目。启动1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3个全国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13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继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做好全省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好麻醉骨干和医学影像骨干培训工作。
七、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九)按照《甘肃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分解表》,落实好中医药事业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省商务厅,办好首届中国(甘肃)中医药博览会。配合省发改委完成中医药产业壮大工程。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和水平。支持企业建设中药原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加大新药研发和中药材品种二次开发。协助推进中医药医疗机构、院校、中药企业与国内知名的医疗机构、院校和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为基础,打造一批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和示范基地。推动中医药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建设若干个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八、促进中医药文化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支持天水、武威、敦煌等地申请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按照《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甘肃省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筹建甘肃省中医药博物馆。
(十一)加强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积极争取设立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专项资金。科学制定中医药国际合作方案。做好、做实现有合作项目。推动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和市场准入,推动中医药海外立法。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骨干企业先行先试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国际合作市场化发展模式和海外岐黄中医学院、中医中心发展运行奖励补偿机制。
九、推进民族医药发展
(十二)扶持民族医药发展。贯彻落实第四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举办的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建设“十三五”民族医药重点专科。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开展卫生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鼓励民族医药人员参加民族医药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藏医药科,开展藏医药工作。加大藏医药、蒙医药科学研究。支持甘南州藏医院建设藏医药制剂中心,加大民族药院内制剂在全省调剂使用的力度。
十、加强中医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十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医药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推动中医药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党员日常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要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大力弘扬以“大医精诚”为核心的行业正能量。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中医药工作
(十四)组织好2018年全国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建成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2个国家级中医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中医医疗广告监管。开展甘肃道地药材认定、中药材标准化种植、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继续实施好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项目、中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放管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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