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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黔东南州剑河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次)

更新时间:2018-11-14 14:52:3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8收藏7
摘要 2018年黔东南州剑河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次)已经发布,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报名。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18年第二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赴外引才活动由同级组织、纪委、编制、人社、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次引才限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报考),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hx.gov.cn/)(见附件)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随时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以用人单位为主,剑河县组织、纪委、编办、人社等部门参与。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剑河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对应聘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由我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剑河县事业单位2018年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考试工作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考官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有关单位领导、老师组成。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四)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剑河县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并另行通知考生。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

(六)聘用审批

经现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要求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才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引进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九、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本县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十、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我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2018年剑河县事业单位第二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

2.2018年剑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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