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度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教职员62人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62名公办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宜的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逢进必考,送考上门。坚持单位推荐与考试选拔相结合的招聘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职员28名,职业学校6名,初中、小学教职员28名。具体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及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7年、2018年毕业生),且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报考高中、职业学校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初中、小学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七)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
2.各学科平均分在85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2以上。
(八)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笔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日程表见附件2。
(一)发布招聘信息:11月21日在华中师范大学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等发布。
(二)报名:现场报名。12月8日上午9:30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室进行宣讲会。宣讲会后,现场接受报名。请考生携带一寸证件照、个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院校盖章)、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含院校盖章)、学校证明(如相近专业证明、专业培养方向证明,按需提供)、报名表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表(附件3)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原件备查。
(三)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面试人员。
(四)面试(占总成绩60%):12月8日上午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面试采用面谈、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参加笔试。
(五)笔试(占总成绩40%):12月8日下午在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
(六)确定体检人员: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现场公布。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招聘单位现场收取体检人员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证件照1张,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六、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职员。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参加我区今年11月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得报考本场招聘。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华中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xls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华中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日程表.doc
附件3: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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