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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2016年)

更新时间:2018-12-31 08:20: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2收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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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2016年)

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2016年)

一、师承人员(学员)条件:师承人员(学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二、指导老师资格:

(一)指导老师工作单位为长春地区;

(二)指导老师身体健康;

(三)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副主任医师以上,如副主任医师以下需提供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位(卫生局)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五)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六)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七)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八)跟师指导老师学习的继承人同一时间段不能超过2人。

三、师承人员(学员)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一式7份。

四、师承关系合同于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正之日起计算。

五、公证后师承人员(学员)填写《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一式6份。

六、到指导老师单位审核盖章。

七、到指导老师单位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审核盖章。

八、到市中医药管理局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师承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指导老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师承人员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一式6份;

(六)《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一式6份。

九、带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和《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分别到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县(市)区卫生局备案。

十、跟师学习

(一)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

1.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临床实践的形式。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为主,辅以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等。坚持传授与自学、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相结合,发挥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

2.要求跟师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不少于10个月。

3.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学习。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跟师学习的,应补齐学习时间后再申请出师考核。

(二)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内容要求,在3年的跟师学习中应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和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要熟悉《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并学习与掌握1部与指导老师专业密切相关的经典著作。

(三)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期间完成的学习内容:

1.每个工作日1篇跟师学习笔记或自学笔记,每年不少于2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为手写原始记录。

2.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并全面完整体现诊疗疾病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每周1篇,每年不少于40篇;

3.每月1篇结合跟师临床学习经典和专著的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10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每篇均要求指导老师批阅,评语不少于200字。

(四)考核表:

1.每月1份平时考核表,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填写。

2.每年1份年度考核表,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十一、学习三年期满后,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一式3份,参加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出师考试,由市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通知。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学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一式3份;

(二)师承人员(学员)身份证明(原件);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师承人员(学员)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跟师学习相关材料:

1.反映师承人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劳动纪律、师徒关系、跟师临床实践时间等表现的考核表。

(1)每月1份平时考核表,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填写。

(2)每年1份年度考核表,由县(市)区、开发区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填写。

2.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并全面完整体现诊疗疾病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每周1篇,每年不少于40篇;

3.每月1篇结合跟师临床学习经典和专著的心得体会,每年不少于10篇,每篇不少于1000字。每篇均要求指导老师批阅,评语不少于200字。

4.每个工作日1篇跟师笔记或自学笔记,每年不少于2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为手写原始记录。

(七)申请出师考核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二、取得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出师合格证书》后满一年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十三、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满五年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试。

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须知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长春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登记备案表

师承人员跟师情况平时考核表

师承人员跟师情况年度考核表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分享到: 编辑:谢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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