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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27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8-02-23 08:56:4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3收藏7
摘要   【摘要】2018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27人公告已经发布,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报名。环球网校还提供及时的考试信息、全面的考试资料及精品课程为教师招聘考生备考服务,敬请关注!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2018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27人公告已经发布,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报名。环球网校还提供及时的考试信息、全面的考试资料及精品课程为教师招聘考生备考服务,敬请关注!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副厅级)。学院是省内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广东“现代鲁班”的摇篮。

  办学39年来,学院坚持扎根南粤大地,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5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广东省建设行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始终以主动服务建设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己任,确立了“国内知名、业内领先、服务广东、走向国际”的建筑类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形成了“立德树人、工学交融、创新发展、特色办学”的办学理念。”

  目前,学院在广州有校本部和夏茅两个校区;占地800亩的清远新校区首期工程已经正式动工。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00多人,教职工400人左右。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共个27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我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8:00至3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表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发至邮箱: gdcvizp2018@163.com ,邮件主题: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职称,如“应聘A01岗位-张三-研究生-老师”。

  简历、附表2和附表3以附件形式发送,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表/简历”。

  提交材料不齐或电子邮件大小超过2MB,或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等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受理报名(注:发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 www.gdcvi.net),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合同制员工请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相符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名单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的“招聘信息”专栏上公布,请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作为参加笔试、综合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笔试主要是考综合知识及相关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知识范围。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的“招聘信息”专栏公布成绩。

  (二)综合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

  综合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试(其中,试讲占综合面试60%,面试占综合面试40%),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需要准备PPT,时间限时15分钟;面试限时10分钟,面试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2.其他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

  综合面试限时10分钟,面试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3.综合面试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教师体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持本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经人事处盖章后有效,体检医院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结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取回。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问题的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因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学校、考生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409105

  监督投诉电话:020-3640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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