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青山区教师招聘188名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8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青山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蒙汉兼通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普通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及往届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蒙汉兼通岗位。
(三)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和运动康复专业可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或国家985、211综合类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2018年8月31日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即198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讲)、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t.nm12333.cn)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qsq.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http://bt.nm12333.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1日8:30开始至8月3日17:00止;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从2018年8月1日8:30开始至8月7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老师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由青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青山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简章预留的咨询电话咨询。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请及时通过微信进行交费,上午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当天下午开始交费,下午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第二天上午开始交费。交费流程为:请通过微信关注“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缴费中心”,在“生活缴费”栏(右边)定位点,定位到“包头市”,再点击“考试报名费”,点选“包头市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教师招聘报考费|普通考生”或“包头市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教师招聘报考费|服务基层项目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交费。交费时间:“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交费时间为:8月1日至8月4日17:00。普通岗位交费时间为:8月1日至8月9日12:00。交费成功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17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退费时间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6.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青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项目人员”岗位未报满的,根据报名人员按开考比例确定招聘人数,空缺岗位转为普通岗位。“蒙汉兼通”岗位不再进行转岗。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30分、教育心理学30分、教育教学案例分析20分、公共基础知识10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使用蒙语试卷。
3.笔试时间: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6.笔试总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要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2.进入试讲范围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户口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试讲资格。
3. 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资格复审开始时间。
4.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试讲)资格。
6.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试讲)资格。
7.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青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由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
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60%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天。
(六)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由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3.考核工作由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4.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市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建立青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由青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青山区人社局: 0472-3616803
青山区教育局: 0472-3106109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2-5221931
3.交费技术咨询电话: 0472-5171210 14747204470
1、青山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普通类岗位).xls
2、青山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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