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关于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元市会计财政学会关于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会计人员: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广财会〔2018〕13号)通知,现将我市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学习时间
学习时间于2018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三、学习方式
网上学习。为方便会计人员的学习,本学会联合西财会计网、东奥会计在线、中华会计网校推出广元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学习突破了学习时间、地点上的限制,学员可通过网络,随时随地点播课件进行学习,避免时间、精力、金钱的多重浪费,自主安排学习进度。
操作流程:登录广元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或者左下方继续教育)——选择学习平台——选择任一学习网站——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课程,交付培训费后进行学习。
四、学习内容
根据个人情况自由选择学习内容。
五、学习课时
每人学习24个学时以上。
六、培训费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70元/人。培训费请会计人员通过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直接支付给培训网站。
七、学习考核和登记确认
参加网上学习结束后,按照规定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的,请自行按要求打印出2018年度会计人员学习证明。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可登录四川会计服务或先登录广元会计网,点击四川会计服务,填写并打印继续教育申请表,连同《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3个月内市本级(含开发区)到市政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或市会计财政学会登记确认,各县区到所在地财政局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请持学习证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上述部门进行备案,待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在系统中补登记。
八、注意事项
培训学习结束后,会计人员如需发票报账的,请按照学习网站的要求认真填写开具发票相关信息,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
九、其他事项
1、联系人。广元市会计财政学会,王老师,0839—3230905;杨老师,0839—3230901。
2、联系地址。利州区蜀门北路一段403号。
广元市会计财政学会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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