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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9-04 13:42:1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0收藏27
摘要 环球网校分享的“潮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以下介绍潮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网校会及时更新相关考试资讯……

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粤财会[2018]41号)转发给你们, 结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实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请遵照执行。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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