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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实施细则和暂行规定解读

更新时间:2018-11-27 11:31:5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9收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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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细则》明确了报名办法、考核内容、注册管理等规定共53条,旨在鼓励具有医学背景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带徒授业,规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工作。
根据西安市卫计委转发的《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农卫中医科对文件进行了及时转发,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公布。

一、适用对象:以传统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不适用经过非传统师承方式获得学习经历和证书的人员。

二、《实施细则》规定,根据报考人员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考核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考核合格者在参加相关知识培训后,由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为其核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三、《实施细则》要求,中医(专长)医师必须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除急救外,中医(专长)医师不得在诊疗活动中使用现代诊疗技术、现代药物治疗技术 。

四、申报程序: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网上报名信息表》,填报《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及相关书面材料,向其长期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所在地县(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五、医术专长的申请:应包括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病症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疾病名称分类与代码》,仅可申请“某一类”或“某一个”,原则上不可再次或多年申请不同的“类”或“个”。考核合格,即核发此病证范围的资格证书。

六、推荐医师: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应在本省医疗机构执业注册、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同或相近、从业满15年,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医师。推荐医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四十八条执行,即“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符合条件的中医人尽快登记备案,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中医医师资格考核一举通过!

分享到: 编辑:谢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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