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南安市赴高校新任教师招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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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泉州南安市赴高校新任教师招聘20人公告
南安市地处闽南“金三角”中部区域,是举世闻名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和民族英雄郑成功的故乡。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高校举办专项教师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2月4日至2001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考试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4.报考者最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
(三)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全日制公费师范本科应届毕业生。
2.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预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najszp@163.com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报《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预报名后的报考者均需参加现场报名。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篮球场。
具体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⑴《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就业协议书。未曾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的人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⑷报到证(原件)。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如已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现寄存人才服务中心并放入个人档案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印章)和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曾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考生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
4.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5.报名注意事项
⑴本次公开招聘活动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重复报考者(以现场报名为准),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签约或聘用资格。
⑵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⑶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办法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1.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超过5∶1的,需先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对象的选拔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超过5∶1的,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⑴面试者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高中教材内容(其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教材:由叶一舵主编、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学生心理健康》)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⑵面试者面对评委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以内);
⑶面试者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考试成绩=片段教学×90% + 回答问题成绩×10%。评委评出的考生考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考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聘用办法
⑴根据公告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并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招聘学校7个工作日内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道问答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⑵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签约对象。
⑶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⑷已签约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下同)栏上另行发布公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寄至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三)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签约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等,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委编办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99538。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 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20年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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