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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02 14:15: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4收藏37
摘要 2019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教师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2019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5名博士研究生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路4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四)主要职能: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天津市委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天津市委和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地方历史研究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招聘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4.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外,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党发〔2018〕17号)和《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精神提供相应待遇。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即日起至4月1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jdx.gov.cn )和高校人才网网站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应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技人员工作岗位报名表》,电子邮件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学历”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发送至电子邮箱:tjdxzrc@tjdx.gov.cn。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结果通知应聘者本人。

(二)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所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及考核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教师岗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编辑岗主要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

(二)笔试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笔试结束后,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jdx.gov.cn)公布面试、笔试成绩。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按照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60919063 / 022-60919367

投诉电话:022-60919016

附件:应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专技人员工作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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