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华永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147名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我市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和雇员制教师招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招用计划
2019年我市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67人,招用雇员制教师共80人,具体如下:
1.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2.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
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只分学科不分学段合并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计算总成绩,而后根据中学教师拟招聘计划,对符合中学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中学教师拟录用对象,其余为小学教师拟录用对象,分学段选岗;如遇拟录用人员少于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中学教师岗位。
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同时报名,统一笔试,而后根据报考意愿先组织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再组织雇员制教师面试。
二、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和雇员制教师招用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 中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毕业5年内的“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⑤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 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1)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毕业5年内的“985、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⑤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②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 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雇员制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 中学教师招用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小学教师招用范围和对象
(1)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
②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 学前教育教师招用范围和对象
生源地或户籍不限,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具体招聘和招用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
4.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5.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每人限报一个,若报考者同时符合雇员制教师报考条件,可兼报一个同学段同学科雇员制教师岗位(其中雇员制幼儿园教师设岗位一和岗位二,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兼报)。经资格审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或招用计划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或招用计划。除因岗位取消相关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能改报。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 100元。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8日—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K7、K15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录取后曾转专业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可事先下载打印好)、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携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外地具有正式事业身份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永康生源由本市招生办现场统一确认)。
(4)留学人员以留学的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事业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统一笔试,分别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5%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要求: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除音乐、体育、美术外,其他学科设置《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事业编制教师和雇员制教师笔试合格分统一划定,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和雇员制教师面试分别组织。
(1)事业编制教师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事业编制教师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音、体、美和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 50%,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雇员制教师面试
在未入围事业编制教师体检,且笔试合格的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招用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试讲形式,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1.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对象和雇员制教师体检对象分别划定。
(1)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对象根据各学科的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在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雇员制教师体检对象根据各学科的雇员制教师招用计划,在雇员制教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3.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或招用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或招用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或招用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或招用
1.事业编制教师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19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不予聘用。在聘用后两年内(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拟聘用人员的正式聘用手续在2019年8月办理(具体以录用文件为准),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5)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永康市事业编制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2.雇员制教师招用
(1)拟招用雇员制教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
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因此造成招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①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招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招用情形的;
②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用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
③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至2019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与拟招用雇员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6年,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在合同期限内,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雇员制教师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筹安排。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的。
2.户籍认定以2019年2月1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3.除2019年应届生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2月18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招聘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电话:0579-86468267、87101242、87101355(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
7.所有报考人员在招聘或招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8.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10.报名时相关报名详情见报名须知,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在报名前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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