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9年5月劳动关系协调师统考报名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安排,从2019年起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仅组织一次收尾性的补考。根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今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全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并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纳入全省统考职业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一)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考收尾性补考。针对2018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考并具备补考条件的考生。
(二)全省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安全评价师、保安员、电工、铸造工、焊工、车工、钳工、铣工、磨工、中式烹调师、汽车维修工等13个职业(工种)。
二、统考时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考收尾性补考时间为5月1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2),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18日,9月21日和11月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4)。
各地要按照统一安排,按时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统考。纳入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等级不得擅自组织市级统考和日常鉴定,开展企业自主评价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在规定的鉴定范围内选择未纳入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等级组织本地区统考,应集中安排在省规定的“统考日”进行,本地区统考计划请于3月30日前填写《统考日工作安排表》(附件5),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备案。
三、考务要求
(一)全国、全省统考的组织办法、工作规则、技术文件、收费事项等按以往有关规定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技师资格统一考评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6〕111号),第三条申报条件、第四条破格申报条件暂停执行,技师申报条件以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为准。
(二)认真做好报名管理。纳入统考范围的职业(工种)、等级,各地均应组织参加统考。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鉴定信息,解答考生咨询,按规定做好报名受理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可能出现转考情况的考区,要做好相应工作预案,并在报名公告中告知考生。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加强工作联系,协同做好考生按规则异地转考考务衔接工作。对未经批准组织或受理考生跨地域报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对使用计算机平台实施鉴定的科目,应在报名环节告知报考人员,并做好技术服务等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2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三)严谨报送统考数据。各地要确保统考数据报送及时、规范、准确,全省统考使用计算机平台考试的场次信息应与考生报名数据一同报送。数据报送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报送统考数据的考区,省中心将不予配发试卷。
(四)严格规范考点管理。各地要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点要求》和考培分离的原则,统筹规划、严格选点,并根据每次统考工作需要和考点工作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考点的数量、位置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切实执行鉴定规章和发生违规事件的考点,要停止对其工作委托或合作,在2年内不得安排承担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有计划地对考点监考人员进行考务规则和业务的培训,对监考人员实行建档、上岗、动态管理,对监考不负责任或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不得再安排上岗执考。统考实施前30天,将《全国全省统考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省中心备案。
(五)规范组织实施考核。各地要严格按考核方案组织实施鉴定,不得随意改变考核方式。专业能力考核(操作技能部分)要求以实操方式实施的,不得用纸笔作答或答辩等形式代替。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统考平稳进行,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于考试前2周与所在地的供电、供网等单位做好沟通协调,确保考试期间电力、网络等的正常使用。使用计算机平台实施鉴定的科目,应在考前向考生宣读《计算机平台考试温馨提示》。
(六)切实严肃考风考纪。各地应成立督导组,对统考各项工作进行督导,保证统考规范、有序实施。要广泛布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督导力度。对于考生较多、违纪和信访问题较突出的职业(工种),要在每个考场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并尽可能实现远程监控,不能实现远程监控的应实施全程、全场录像,统考结束后报省中心备案。同时,要使用金属探测、手机信号屏蔽等技术手段杜绝舞弊行为。以上提及防作弊的电子技术手段均应综合运用到考生较多、违纪和信访问题较突出的职业(工种)考场。
(七)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并按省中心《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资料保密工作的通知》(职技鉴〔2010〕5号)要求,规范设置试卷存放场所,做好统考资料保管、流转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确保统考资料安全。
(八)坚决打击制作假证行为。近年发现有不法分子或机构冒用省人社厅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印章制作、贩卖假职业资格证书,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对此,各地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一是要遵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规则,严禁委托各类培训机构代领代发证书;二是加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系统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发现假冒证书查询网站要及时向通信主管部门反应处理;三是一旦发现假证或制假、售假情形,要立即采取措施锁定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查处;四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诚信体系建设,及时将制假、售假、用假人员或机构信息报省中心汇总记入诚信信息数据库,定期报送社会信用信息主管部门。
全国、全省统考期间,省厅将派督导组赴各考区督导,请各考区做好配合工作。省中心设立统考当日值班电话(0551)62623630、(0551)62647574。各地要设立咨询、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及时处理举报、咨询事宜,按规定做好信访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全省统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统考顺利进行。
本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附件:1.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时间安排
2.2019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考核方案
3.2019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4.2019年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5.统考日工作安排表
6.全国全省统考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
2018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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