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工作要点:促进中医师承传承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中医发〔2019〕6号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计生)委(局),各级中医医院,区直医疗卫生单位,自治区回医药研究所:
现将《2019年全区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区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9年,我区中医药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全面统领中医药工作,以中医药振兴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四个建立健全”,全面释放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三大作用”,加快推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1.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深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举办《中医药法》宣传月活动,开展《中医药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协助自治区人大修订《宁夏发展中医药条例》。
3.落实《中医药法》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等工作。
三、完善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
4.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扩大中医医院章程制定试点覆盖面。发挥自治区中医医疗集团作用,推进分级诊疗,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和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开展基于DRGs的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及综合管理。
5.推进自治区银川市中医医院和银川市自治区中医医院实施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推动红寺堡区和泾源县中医服务体系建设。
6.做好4家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发挥8个自治区级中医药质量监测及控制中心作用。开展第二批7个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
7.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加强对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8.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以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9.总结中西医结合工作经验,提升综合医院中医专业和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促进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快速发展。
10.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对治未病健康工程进行提质扩面,提升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质量。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
11.加强对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的监督指导。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针对社会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素养,规范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从业行为。
12.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以自治区中医医疗集团为载体,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对贫困县的帮扶指导。
13.提升我区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完成宁夏中医药数据中心和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区中医医院云HIS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探索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依托现有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层中医师辅助诊疗系统,为基层中医药人员提供有效的中医诊断及处方指导,提升中医药水平和疗效。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4.大力开展全国名中医、自治区名老中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建设,完成国家四批中医优秀人才培养和六批中医师承项目年度任务,为我区培养一批高级中医药人才,发挥其带头指导作用,确保中医药技术得到传承发展。
15.继续实施国家中医护理骨干人才、中药特色人才、中医临床人才和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为我区培养一批中医药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中级中医人才,发挥其在中医医疗机构中的带动作用。
16.加快培养中医药基层人才。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基层名老中医药老师传承工作室项目,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优秀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
17.深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培训质量。
18.推进京宁、沪宁、闽宁等人才培养合作不断向深入发展,继续实施自治区优才项目。
19.加强中医药管理干部能力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五、推进中医药科研传承创新
20.做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启动宁夏中药资源普查系列成果专著编撰,推进“三区一镇”中药资源调查和动物药、矿物药、湿地药用植物资源调查任务,开展宁夏中药资源数据库建设。完成药用植物资源保存圃建设。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工作。
21.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科研能力。落实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任务。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协作体系和服务能力规范化建设。
六、深化中医药合作交流
22.落实第二轮京宁对口支援中医药人才培养协议、三优三平台工程协议、重点专科建设协议、北京市中医医院和宁夏二级中医医院远程医疗协议,继续推进京宁合作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创新活动形式,开展第七届北京中医药老师宁夏行活动。
23.推广京宁中医药合作成功经验,推动宁陕、宁川、宁甘中医药合作。
24.逐步建立国内名中医工作室落地宁夏激励机制。加大各中医学术流派如经方派学术经验在我区的传播,为我区中医药人才提升学术和临床经验提供更好的学习机会。
25.推动区内中医医院与中医药强省中医名院交流合作对口支援工作,提升我区中医医院管理水平。
七、加强行风和中医药文化建设
26.配合行风评议,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加强中医药系统行风建设,弘扬大医精诚精神,营造中医系统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27.加强中医医院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强化行业监督,狠抓“九不准”的贯彻落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
28.着力抓好行风制度化建设,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行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9.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传播平台作用。做好宁夏中医“两微一网”(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平台运营,提升中医药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知晓率。
30.继续实施“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高层次人才。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养生文化体验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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