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烟台职业学院招聘教师18人公告
烟台职业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学院地处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现有在校生16000余人,设有15个系部,开设53个专业,涵盖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土建、交通运输、财经、食品等13个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烟台市主要产业、产品集群,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拥有三年制大专教育、“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预备技师培养等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模式。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文明单位”“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0余个。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计划共计18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等详见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要求1978年4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4月4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19年4月4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4月17日17:00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烟台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将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tv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
“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指定时间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网上初审结果,通过考生报名邮箱进行回复。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2019年4月19日9:00-17:00,地点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具体地点于4月17日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作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往届硕士以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已签约人员报考,还须提供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还须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5)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见附件4)。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发布。
(三)考试
博士岗位的招聘,免予面试和笔试,直接进行考察。
硕士岗位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加笔试的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面试、笔试均安排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通过考生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当天实际报到人数不超过30人,不再组织初试,直接进行面试。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发布,并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老师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以及在大学学习和家庭、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职业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烟台职业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以及本人报名的邮箱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ytrsj.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ytvc.com.cn
烟台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535-6927131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附件:
烟台职业学院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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