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烟台工贸技师学院专业教师招聘12人简章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79年,隶属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教育局代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和山东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烟台工匠孵化基地和中国鲁菜学府。
近年来,学院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中韩自贸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全国一流、省内领先的技师学院”为办学目标,以“培育大国一流工匠,塑造世界精细服务”为育人宗旨,全面深化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系统完善的“专业体系、课程体系、德育体系、师资队伍和社会服务体系”,累计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为大力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工贸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安排招聘计划12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研究生学历:要求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6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6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3.专科学历:要求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8日(含)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gmzp@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5月9日上午8:30-11:30
2.地点:烟台工贸技师学院1号楼1楼会议室。
3.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自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4)2019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省内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已签约人员报考,还须提供解约证明,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还须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
(5)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提供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往届生无业的由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7)所学专业有研究方向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4.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其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在微信群中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进行。其中,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与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等于招聘计划的,可采取面谈交流或直接考察的方式。初试、面试、笔试均安排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后1-3天左右,具体时间、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将于5月9日18时以后在微信群中发布。
1.初试。应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笔试的方式。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本次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与岗位技能考评相结合,具体要求将于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3)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试微信群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为60分钟。
4.确定考察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老师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负责组织。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如时间、地点等事项有所调整,招聘院校将通过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tgongmaojishi.com/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35-3468966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1.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表
2.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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