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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二季度重庆丰都县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公告

更新时间:2019-05-10 09:09:53 来源: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浏览55收藏16
摘要 2019第二季度重庆丰都县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前准备报名资料,及时参与报名。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丰都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前1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8.自愿在丰都县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 报考人员为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教师资格及普通话资格要求的岗位还应取得对应层次及以上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人员为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教师资格及普通话资格要求的岗位还应取得对应层次及以上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一级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丰都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及特岗教师,不能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

(三)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类别进行报名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丰都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23)70700807(县教委)。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2.《丰都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

3.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 2019年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交验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5.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丰都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不再另行通知。

(二)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公共科目:报考会计、网络化信息技术建设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其余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内容详见附件1。分值为100分。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5月24日9:00-12:00,15:00-17:00在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8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5日22:00时后登录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比例:面试比例按1:2确定。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凡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方式和分值:报考会计、网络管理及信息化建设技术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报考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课方式进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加试技能测试(其上课分值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上课和技能测试具体内容由评委现场确定。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七、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类别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请应聘者随时上网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九、选岗及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结束后,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类别,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未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选择招聘单位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选择招聘单位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县教委另行通知。

选岗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考生应提前准备)和《其他约定事项》。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其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都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二、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其他要求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招聘条件、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体检、聘用等有关问题,请咨询丰都县教委(023)70700807和丰都县人力社保局(023)70605625。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4.请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丰都县教委、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点击下载:

1.2019年第二季度丰都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3. 2019年第二季度丰都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4.2019年第二季度丰都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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